2010年9月12日星期日

裙帶式資本主義

在亞非拉一些具有憲政民主制度框架的國家,政治腐敗、法治扭曲、社會動亂、經濟危機、種族衝突、極端貧困、踐踏人權等嚴重問題廣泛存在,對此人們公認這是由於那些國家沒有實行“真正”的民主憲政,沒有給人民真正自由,政權被一群利益集團操縱把持,將國家導入了權貴資本主義的泥沼。
      
但是,自認有人數上的優勢,這是廣大貧困階層支持“多數原則”的民主政治的根本原因,也是許多人想當然認為民主制度有利於縮小貧富差距、消除權力腐敗的根本原因。然而,發生在亞非拉民主國家的大量經驗事實,並不支持這種判斷。那麼在“一人一票”的憲政民主制度下,為什麼貧苦大眾不能利用數量 優勢通過選舉取得政治上的優勢、成為民主遊戲的真正受益者呢?換句話說,權貴們是怎麼將形式上的劣勢變為實際上的優勢,從而掌控權力,剝奪其他人政治權利的呢?
      
原因存在於這些國家的社會結構(型態)之中,即那裏的人們是如何組織起來的。
      
莊禮偉指出,“東南亞從殖民者到來之前直至今日(今日的新加坡例外)”始終處於一種“裙帶式的社會形態”之中,而且“強人下臺和金融危機對東南亞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結構的觸動非常有限”。
      
這種社會形態在經濟層面上表現為裙帶式資本主義,即“一種畸形的或壞的市場經濟,其中一些人通過權勢和關係網尋租致富,在成為既得利益者後,對種種合理的市場化改革以各種方式大加阻撓”。
      
在政治層面上表現出四個特點:“一、前現代性。以保護人─被保護人、恩主─扈從關係這種前現代的政治文化作為支撐。無權勢者缺乏獨立人格, 依附心態非常嚴重。二、體制性。體制上的諸多缺陷,如政治上的威權主義統治,經濟生活中過多的政府干預,法制不健全等等,為亞洲裙帶資本主義提供了深厚的 體制和政策土壤(這也導致了亞洲裙帶資本主義的形式更為豐富多樣,如政策性的行業壟斷、侵吞、回扣、在企業和基金會兼任職務、利用大型公共工程牟利、非法 佔有國家土地等等)。三、家族性。政治利益和經濟利益沿著血親、姻親、部族關係畸形地集中起來,無論是政治領導人的家族還是政治領導人的密友們的家族,均 能在這種裙帶資本主義體制中成為超級富豪家族,家族、密友利益超然于法律和市場經濟的應有秩序,貪污金額普遍巨大。在這樣的國家中,只有私人政治,沒有公 共政治。四、全社會性。上行下效,各種層次的朋黨關係、密友關係從低到高形成了全社會性的金字塔式的網路結構,公務員乃至全社會的道德水平下降。特別是精 英和權貴階層的大面積腐敗,使市場經濟秩序極度混亂,社會發展陷入惡性循環”。
      
其中,覆蓋全社會的人與人之間的人身依附關係(保護人─被保護人、恩主─扈從),既是東(南)亞社會的根本特點,又是憲政民主被扭曲的根本原因。“一個有一定財富和權力的人(即所 謂“恩主”),允諾利用其財富和權力去幫助和保護某些人,後者則成為其附從,以忠誠、感恩的態度對恩主提供支援來作為回報。整個國家就是由這樣大大小小的金字塔結構所編織成的一個巨型金字塔”。
      
既然“整個國家就是由這樣大大小小的金字塔結構所編織成的”,那 麼,選舉時是處於“金字塔”塔尖的權貴們會成為候選人,還是處於塔底的普通大眾會成為候選人?答案顯而易見:這些國家轟轟烈烈的全民選舉不過是權貴之間的 “差額選舉”罷了。因為競選所需的金錢、媒體、組織、關係網全部掌握在權貴手中,平民百姓根本無緣染指(如果某個平民出身的人最終擁有了這一切,他也就演 變成權貴了),候選人只能在權貴或權貴的代理人中產生,所以競選只是權貴們輪流坐莊。老百姓手裏是有選票,但他們組織不起來,他們是一盤散沙,只能在權貴 或其代理人之間作出選擇。我們不妨做一個極端假設,假設一個真正的平民百姓成為候選人,那麼其他平民百姓會不會把選票投給他呢?
      
假設我是一個選民,我屬於“A金字塔”,我的經濟收入、政治地位、社會保障等都須依賴處於“金字塔”塔尖的張三,如果他當選,我所在的這個 “金字塔”的勢力就會大大膨脹,作為其中一員的我就會相應受益,那麼我當然會投票給張三。即使候選人沒有張三而只有李四和王五,如果張三支持李四,那就說 明張三是李四“B金字塔”中的一員,我當然也就間接屬於“B金字塔”,所以我會投票給李四。如果有一個和我一樣的老百姓成為候選人,我也不會選他,因為他當選不能給我帶來任何好處,只能給和他有關係的人帶來好處。
      
瑞典著名發展經濟學家岡納.繆爾達爾指出,亞洲部分國家的腐敗是如此普遍,以致于形成了一種“腐敗的民俗學”。“這種民俗學對於人民怎樣處理私生活,他們怎樣看待政府旨在鞏固國家和指導及促進發展所 作的努力有決定性影響,它容易使人民認為,掌握權力的每一個人都可以為了自己的利益、他家庭的利益或他覺得應忠於的社會集團的利益來利用權力”(岡納.繆 爾達爾:《亞洲的戲劇:對一些國家貧困問題的研究》,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中譯本,1992年,第144頁)。
      
但是還有一個問題:我為什麼非得要依附於某個權貴,成為他“金字塔”中的一員呢?我為什麼不能是一個人格獨立的人呢?難道平等和自由不是我的追求嗎?當我“以忠誠、感恩的態度”面對我的恩主時,我難道沒有把自己貶為“人下人”嗎?
      
不幸的是,我不得不這樣做,我不得不依附於他人,我不得不出賣我的自由、尊嚴和其他政治權利,因為我別無選擇,如果我還想生存的話--這是由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尤其是人均收入水平)所決定的社會結構及群體力量對比格局所註定的。
      
其實對於這種人身依附關係,中國人曾經很熟悉,不過我們原來是依附於“單位”。因為“單位”掌握了一切生存和發展的資源,包括政治、經濟、 文化等資源,如果你不在某個“單位”上班,你就沒有經濟收入、沒有社會地位等等。一句話,在改革開放以前,如果個人想要生存,就必須依附於“單位”。是改 革開放帶來的經濟飛速發展及其創造的大量就業和發財機會,使人們擺脫了對“單位”的依附。人們不但能夠在市場經濟中發財,還能以此取得較高的社會地位乃至 政治特權。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如果有這種機會擺在面前,傻瓜才會繼續效忠原來的恩主。如果遍地都是招聘人員的企業、跳槽輕而易舉,人們為什麼還要效忠於 某一個企業主呢?正是因為經濟落後、發展停滯、生存條件惡劣、就業機會稀缺,再加上國家無力提供足夠的福利保障,人們一旦離開原來的恩主就難以謀生,這才 是“恩從”關係(人身依附關係)普遍存在並且難以被打破的原因。當前發展中國家普遍的經濟發展水平是,不但對發達國家以服務業和科技附加值為增長來源的經 濟模式望塵莫及,就連以“泰勒制”(標準化生產方式)為代表的、把工人當作機械使用的西方國家早期資本主義階段的生產模式都不能普及(後者正是當前中國引 以為榮的生產模式)。在這樣的生存環境下,你還能指望普通民眾怎麼做呢?他們必須透過血緣、宗法、部落、地域、族群等關係依附於某個權貴才能生存,這些天 然的“裙帶網”即使薄如面紗,但畢竟還帶有一絲“溫情”,事實上它是對底層民眾的一種“社會保障”安排。
      
由於不能超脫“金字塔”而獨立生存、發展,結果只能是“普通民眾喪失了個人的獨立性,成為政客的私人擁躉,他們僅服從於這樣的大大小小的‘恩從關係’,對 政治家族、官員的效忠程度遠遠超過對國家和政府機構的效忠,政治立場私人化,政治活動非制度化,領導人家長化”。至此,我們可以把民主被扭曲的過程簡單概 括為:本來具有多數優勢的平民階層大多被這種人身依附性分割成了一個個獨立的圈子,分別依附於不同的權勢集團,完全喪失了群體性的政治立場。真正能夠保持 自我立場的平民只占少數,他們完全不具備任何政治優勢,在以“少數服從多數”為名義的遊戲規則中只能任人宰割。權勢集團則獨掌大多數政治、經濟、文化(主要指話語權)資源,實行“形民主實威權”的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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